广州纺织网手机版
微信公众号:纺织品
客服电话:400-6788-114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输台纺织品新年有新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2-20   浏览次数:68
从2012年元月起,我国台湾地区经济部标准检验局(BSMI)开始对在生产、销售或进口至岛内的不同类别纺织产品实施强制性检验制度。绍兴县质量监督局工作人员提醒该县各类出口纺织服装企业要加以重视,及时掌握标准,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据介绍,台湾地区经济部标准检验局(BSMI)前后分两次开始对在台生产、销售或进口至台湾不同类别的纺织产品实施强制性检验制度。其中,婴幼儿穿着的服装和服饰附属物已于2011年7月1日开始执行,毛巾、毛衣、成衣、泳衣、织袜、床上用品等将于2012年1月1日执行。此制度实施后,输台纺织品需符合多项要求以通过强制性检验制度才能进入台湾市场,其中包括符合台湾地区标准《CNS 15290纺织品安全规范(一般要求)》,以及在产品上、吊牌或其他包装物料上附有商品检验标识,主要测试项目有:游离甲醛、AZO、铅含量、镉含量、有机锡化物等。绍兴县是纺织大县,输台纺织品较为频繁,2011年1-10月份,输台纺织金额达2400万美元,同比下降21%。绍兴县商务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商家:出口额不升反降,这其中与台湾对纺织品新规有一定关系。首先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此制度及相关检验标准;其次,加强产品原辅料采购管理,建立严格的产品合格保证和溯源制度;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对产品内在质量的控制要求,提高自检自控能力,避免因产品质量不符要求而遭受经济损失。绍兴纺服企业对台湾市场不可轻言放弃,毕竟绍兴与台湾贸易往来日益频繁,其消费市场也越来越大。(中国纺织报)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打赏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条新闻报道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xxxxxxx",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首页|找订单|找工厂|看款下单|面辅料市场|服装资讯|关于我们|联系我们|付款方式